作者:广州依纳 发表时间: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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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滚动轴承上及其包装容器上的标志规则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滚动轴承及其包装容器的标志。 注:1)包装容器是指单个包装容器、内包装容器和外包装容器。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Z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72-93 滚动轴承代号方法 GB4122-83 包装通用术语 GB6930-86 滚动轴承词汇 GB8597-88 滚动轴承包装3 术语 本标准中使用的主要术语的意义按GB6930以及GB4122。4 标志基本内容 4.1轴承 轴承的标志一般应标有轴承代号及制造厂代号(或商标),必要时还可增加制造厂与订户共同认可的其他标志。 4.1.1 不可分离型轴承应在一个套圈端面上标志所要表示的基本内容。为区别基准端面,允许在套圈的非基准端面上标工艺符号标志。 4.1.2 分离型轴承,应该在能够分离的套圈上和带滚动体的套圈上分别标上标志的基本内容。 4.1.3 闭型轴承的代号中,密封圈代号或防尘盖代号可以简略。例如-2Z可简略为-Z;-2RS可简略为-RS。 4.2 包装容器 轴承的单个包装容器和内包装容器要标记轴承的完整代号,数量,制造厂名(或其注册商标),生产年月(或其代号)。但单套包装时,数量可以省略。而外包装容器应按GB8597-88标准中的第8章的规定。5 标志位置 5.1 轴承 5.1.1 轴承标志一般标志在套圈非基准端面上,但也可按照产品图样要求标在套圈基准端面、外圈外圆柱表面、护罩、保持架、挡圈、密封圈和防尘盖上。 5.1.2 对于闭型轴承的标志位置按表1中的任一种均可。 5.1.3 当标志零件端面有效宽度小于1.0mm时,允许标志在轴承外圆柱表面上,若在轴承外圆柱表面上标志还有困难时,可以标记在包装物上。 5.2 包装容器 对单个包装和内包装容器,原则上标记在上表面或侧面;而对外包装容器,原则上标记在(木箱)端头,此外,根据制造厂与订户之间的协定内包装及外包装可以用记载有标志事项的记录单、标签等代替在容器上的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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